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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园林管理局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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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园林管理局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高效、高质、快速完成我局项目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九江市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九办字〔2019〕3号)和《九江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计划》(九城管字〔2019〕11号)要求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结合我局任务,对市政府安排由园林局负责和具体实施的项目,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及职责

根据项目责任分工,局长对项目负总责,每个项目明确一个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采取责任领导+项目管理人+项目实施人+实施单位(或招投标中标单位)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责任领导:组建项目工程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调度、协调和推进等工作;

2、项目管理人:做好项目建设单位的手续办理、材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协助项目责任领导做好项目对内对外的对接沟通和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3、项目实施人:与项目管理人共同协助项目责任领导和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现场的施工管理,并做好局自行实施项目的施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和影像资料等编制、收集和整理工作,协助结算编制人员完成竣工结(决)算和完工后的相关工作;

4、实施单位:负责局项目的具体组织施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和施工图图纸要求,做好施工组织和计划,确保工程保质、保量、保效果、保安全的完成,协助配合项目实施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管养或移交工作。

二、人员管理

由局办公室负责所需项目管理人员抽调到项目办集中办公并统一管理;项目实施人由各项目责任领导按局项目建设责任分工表安排,根据工程实际进展需要临时抽调至工地现场;现场施工管理员由基层所各自根据需要抽调并报项目办备案。

三、车辆管理

考虑局建设项目同步施工点多且分散、距离较远,为有利于项目的管理和推进,建议暂增租两辆车辆以解决管理人员交通,所租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按需调度,根据具体项目进展情况适当增减,实施单位公务用车兼顾管理做好施工服务。

四、材料采购

施工所需的绿化苗木、护架等主要工程材料实行统一采购方式,由各项目组根据工程所需提前10至15天列出采购材料清单(内容包括如:品种、数量、规格、材料图片或实物样品及送达时间等),由项目办统一汇总报局绿地湖泊科负责信息发布和招标采购,并制定有关招标采购方案。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由局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安排人员共同参与监督。

五、劳务、机械安排

我局负责实施项目的劳务用工派遣和机械设备租用由局督查科负责集中统一安排,并制定具体劳务用工和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各项目组每天应上报实际用工和机械台班至局督查科。

六、质量监督

由局自行实施的项目一律实行两级监理制。一级为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通过指定方式,聘请有经验且具有监理资质的公司进行专业监理;二级监理由督查科、规划建设科、公园广场科分别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局质量验收小组,由局领导担任该小组负责人,对局自行实施的项目采购的苗木、材料等产品质量进行把关和验收。

七、宣传报道

局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宣传报道工作,经各项目组提出申请后,安排专人进行项目前期、中期和施工完毕后的影像资料的拍摄和编辑工作,图片等资料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局办公室交各项目组作永久性资料留存管理;施工期间涉及签证、隐蔽内容及验收等图片由项目实施人负责。

八、考勤管理

所有实施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参与打考勤,由各项目分管领导按月集中申请报办公室备案。

九、后勤保障

施工期间餐饮由各项目组提供人员名单,根据就近、方便施工等原则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统一订餐、结账等事宜,标准另行商定。

九江市园林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