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前身为九江市市政工程公司,成立于 1973 年,2012年3月正式更名,隶属于九江市城管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局目前为建管养一体化模式,受市城管局委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是行使城市道路破挖审批、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排水接入设计方案审批、城市道路排水许可审批、排水接入竣工验收审批等行政许可及批后管理职能。
是负责城区部分市政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
是负责浔阳区、濂溪区主次干道及较大支路的道路及附属排水、路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是负责浔阳区、濂溪区主要公建及边街小巷亮化。
是根据排水服务协议,负责鹤问湖污水处理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2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科、党宣办、技术科、材料设备科、市政设施管理科、生产养护科、市政设施监控调度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9个职能科室和道路维护管理所、人行道维护管理所、排水维护管理所、路灯维护管理所、景观灯维护管理、泵站维护管理所、桥梁维护管理所、综合维护管理所、污水处理管理所、市政项目管理所、沥青管理所和路鑫工程部12个下属部门。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66人,其中在职人员164人(含9个无编在职人员),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35,388.9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746.30万元,较2020年减少961.23万元,下降4.6%;本年收入合计29,605.67万元,较2020年增加314.21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负责实施的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建设较2020年受疫情影响已逐步恢复,建设资金申请拨付进度满足工程实施进度要求,因此较2020年有所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7,166.55万元,占91.7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61.78万元,占0.21%;其他收入2,377.34万元,占8.0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35,388.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5,351.63万元,较2020年增加2,997.45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负责实施的中心城区城建项目较2020年受疫情影响已逐步恢复,建设资金申请拨付进度满足工程实施进度要求,因此较2020年有所增长;年末结转和结余37.27万元,较2020年减少4,714.12万元,下降99.22%,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零余额指标拨款改革,按照当年业务发生实际支出会计核算确认收入,年底收支无结余,因此较2020年有大幅下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142.22万元,占8.89%;项目支出32,194.29万元,占91.07%;经营支出15.12万元,占0.04%;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1,418.18万元,决算数为30,62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93万元,决算数为18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3%,主要原因是:我局为差拨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通过经营结余弥补列支在我局业务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万元,决算数为8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6%,主要原因是:我局为差拨事业单位,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通过经营结余弥补列支在我局业务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75.25万元,决算数为25,87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7%,主要原因是:负责实施的市政类项目建设较2020年受疫情影响已逐步恢复,当年追加了市政类项目,同时申请拨付一批老项目建设资金,加快对老项目清算工作。如:创文6个项目、庐峰南路改造9个项目和会馆街一批项目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万元,决算数为8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4%,主要原因是:我局为差拨事业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通过经营结余弥补列支在我局业务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的水环境治理项目资本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8.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921.07万元,较2020年增加230.1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职工人数增加、荣获政府奖励等级提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保险缴费基数上调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8万元,较2020年减少44.92万元,下降24.3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精神,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同时因疫情原因跨地区业务缩减。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6.35万元,较2020年增加246.65万元,增长353.8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职工政府奖励2020年列支在非财政拨款支出中,而2021年列支在财政拨款中。
(四)资本性支出1.24万元,较2020年减少10.3万元,下降89.2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精神,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办公设备更新采购较2020年大幅压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万元,决算数为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61.8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3.94万元,增长995.7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决算数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7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34万元,下降70.83%,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接待费用,外加因疫情原因来访单位大幅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接待费用,外加因疫情原因来访单位大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累计接待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新余市政来访考察和PPP项目会议工作人员工作餐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决算数为15.19万元,完成预算的89.3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4.27万元,增长1551.09%,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车统计口径错误,仅统计5台公车,2021年纠错后,按照公车办统办的公车牌照26辆公车统计发生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6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部分公车结算滞后,所以较预算数有所下降。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我局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0.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9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118.3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市政公用设施管养管理智能化、精细化、市场化的目标要求,
2021年,我局狠抓设施管养、市政管理及自身建设等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既定的日常管养任务,经我局对各项目一一梳理自评,认真分析各项目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各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平均分为91.84分。其中: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管护经费自评92.59分;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电费自评88.77分;污水污泥处置经费自评93.6分;市政专项工作自评89.25分;中心城区市政类城建项目建设工程自评89.83分;中心城区交通护栏建设工程自评97分。
2、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电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7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 1,374.55万元,完成预算的68.73%;污水污泥处置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82.00万元,执行数为9,845.64万元,完成预算的91.32%;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管护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2.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94.1万元,执行数为3,1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市政专项工作自评得分为8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中心城区市政类城建项目建设工程自评得分为89.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0万元,执行数为1,274.36万元,完成预算的42%; 中心城区交通护栏建设工程自评得分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28万元,执行数为10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保障了10万盏市政路灯、景观灯在规定的运行时段(晚19:00-次日06:00)的正常使用,通过日常巡检与维护,确保亮灯率保持在95%以上,满足了城市居民夜间出行需要,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了城市景观亮化品位。
二是全年处理城市污水6,379.54万吨、污泥17,187.42吨,鹤问湖污水处理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监管有序、安全稳定运行,污泥处置规范高效;按时解决了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后顾之忧,通过生化环保处理,减少了城市污染,严格控制排放标准,改善了人居环境。
三是我局不断加大市政设施管养和管理力度,有效确保了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的有效运行,及时排除运行隐患,修复受损市政设施,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全年完成道路养护维修7.68万㎡,调整新型防沉降井盖650余座,维修人行道3万平方米,维修路沿石、树围石等865.7米,维修破损雨水井455座,维修路灯景观灯3,230盏等。
四是我局积极推进审批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面落实各项审批办理程序和办理承诺时限要求,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超过50%以上,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制定了涉市政类审批容缺办理清单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近五年来,共办理道路破挖审批500余起,临时占道近万起,排水入网许可100余项,查处违规占道30余起、违规破挖近百起,封闭违规通道口20余处。行政审批更加高效,设施管理更加有力,执法监督更加规范,市政形象更加巩固。
五是积极对外报道宣传市政动态,通过我局网站发布新闻70余篇,市城管局网站发布60余篇,市级主流媒体发布40余篇,广泛传播了一批批先进事迹,深入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每月开展“身边好人”推荐活动,注重在一线挖掘先进典型,对在工作中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进行宣传表彰,尤其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先进典型;同时,我局着力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拧紧“总开关”,组织思想政治及专项技能理论学习,丰富了党组织生活内容,强化了党员责任意识和宗旨服务意识。
六是全年涉及资金结算的工程项目共计28个,基本上按照预定的施工计划进行,其中:已竣工完成19个,在建项目9个;已竣工项目中完成竣工验收的有10个。其中:濂溪区人行道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共分三个标段,计划完成102,600平方米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总投资7,253万元,陆续于2019年10月8日开工,并于2020年5月31日全部完工;琴湖大道互通新建工程计划完成4400米匝道建设,主线拓展段全长约816米,于2018年7月7日开工,于2019年8月28日主体完工,于2021年1月8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中心城区交通护栏建设工程是依据《九江市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九府办字[2019]82号)文件要求对全市33座桥梁、2300米城区桥梁人行道、中央分隔带波型防撞护栏1306米安装安全防护栏,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于2020年4月完工,项目在2021年主要是进行二审造价审核、财务决算审计和尾款结算工作。
4、绩效偏离原因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在城区市政设施管养、管理、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各类市政设施管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从市政设施管养工作督查通报、市政设施网格化巡查工作督查通报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管理疏漏,如偏僻路段市政设施损坏发现不及时、修复不及时;市政设施、设备运行不及时和服务对象存在投诉等情况;针对偏离绩效目标原因,我局将继续优化管理措施,结合局全员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落实“路长制”,加强问题整改处理效率,加大奖罚力度,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管养水平,助力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九)城市公共设施: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