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一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 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一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
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13号